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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北壳润滑油和壳牌润滑油纠纷案,时间可以追溯到2017年的商标侵权案,这也是以后双方的纠纷的导火索,争执焦点主要是商标权和外观专利权是否冲突。双方引用的法律分别是国家商标法、国家专利法以及着作权法。
壳牌的声明
北壳的观点:
北壳认为油桶外包装的桶形和图案是由北壳设计并投入多年心血打造,并且已经申请外观专利和版权,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认可,是北壳公司知识产权的重要部分,即使此前壳牌公司使用过该桶形和图案,都不能否认其着作权权属是北壳公司,商标法规定任何个人或者公司,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如果商标权和专利权以及着作权产生冲突,应当尊重权利的在先性。
判决
随着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壳牌和北壳的纠纷历时二年,终以北壳拥有合法的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对壳牌没有造成侵权收场。